招标单位: 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滇南公司普洱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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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报名结束
思茅普洱茶小镇
游客服务中心南侧拟建区域场地平整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 十一 月
目录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普洱茶小镇 |
1.1.2 | 招标项目名称 | 思茅普洱茶小镇游客服务中心南侧拟建区域场地平整工程 |
1.1.3 | 项目建设地点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 |
1.1.4 | 招标范围、施工内容 | 招标范围:茶小镇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南侧拟建区域场地平整; 施工内容:项目现场为茶庄园一期土方堆放场地,现场施工测量放线、清除施工区域内地表杂物、腐殖层(地表植物、杂物、腐殖土、地下根等)以及不能作为回填的其他杂物,进行外运处理,原有场地土方不做外运,进行场地土方就地平整、夯实施工。 注意:投标时需考虑有雨季施工、各专业交叉施工等情况,报价人需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提交报价。保证甲方工期目标实现。 |
1.1.5 | 施工工期 | 10天 |
1.1.6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方式由报价人结合评分规则自主填报;支付方式需结合施工进度节点、 |
1.1.7 | 质量标准 |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详见: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GB50300-2013)。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
1.1.8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资质要求:具备承接本项目的技术能力和经济能力,对资质不做硬性要求。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信誉要求:(1)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
1.2.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2.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2.3 | 现场踏勘 | R不组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决定是否踏勘,项目对接人:董文贵+86-18214584067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2.4 | 招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2.5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详招采系统公示 |
形式:详招采系统公示 | ||
1.2.6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2.7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根据招标文件第2.2款和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1.2.8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招标启动后1日内 |
形式:创基建设招采系统线上进行。 | ||
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