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滇南公司普洱项目部
发布日期: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思茅普洱茶小镇
茶庄园永久性边坡监测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 一 月
目录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普洱茶小镇 |
1.1.2 | 招标项目名称 | 思茅普洱茶小镇茶庄园永久性边坡监测工程 |
1.1.3 | 项目建设地点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 |
1.1.4 | 招标范围、施工内容 | 招标范围:茶庄园项目东部边坡,自千茶湾16#南侧起至茶庄园23#东侧止。 施工内容:进行表层和深层位移监测点位制作,在监测周期内进行观测并记录反馈观测结果。
注意:投标时需考虑有雨季施工、各专业交叉施工等情况,报价人需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提交报价。保证甲方工期目标实现。 |
1.1.5 | 施工工期 | 施工周期30天,观测周期2年 |
1.1.6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方式由报价人结合评分规则自主填报;支付方式需结合施工进度节点; 其他要求:抵房比例不低于30%,过程款支付比例不高于50% |
1.1.7 | 质量标准 |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详见: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GB50300-2013)。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
1.1.8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资质要求:具备承接本项目的技术能力和经济能力,对资质不做硬性要求。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信誉要求:(1)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
1.2.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2.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2.3 | 现场踏勘 | R不组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决定是否踏勘,项目对接人:董文贵-+86-18214584067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2.4 | 招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2.5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详招采系统公示 |
形式:详招采系统公示 | ||
1.2.6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2.7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根据招标文件第2.2款和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1.2.8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招标启动后1日内 |
形式:创基建设招采系统线上进行。 | ||
1.2.9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形式 | 创基建设招采系统线上发布 |
1.2.10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形式 | 创基建设招采系统线上发布 |
1.2.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除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外,无其他材料要求。 |
1.2.12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1.2.13 |
报价方式 | 1、投标人应结合行业综合情况在招标人招采系统上就报价清单内容逐项填报价格及相关信息。 2、本项目采用全费用 固定包干总价 的方式,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各项工作包含的工作内容,全费用固定包干总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及机具使用费、材料运输费、材料装卸费、材料保管费、材料检验检测费、材料包装费、材料二次搬运、损耗、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总包配合费、临时设施、施工整改费、施工垃圾清运、成品保护、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本综合包干总价,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合同签订后,在无变更的情况下,合同价等于结算价。若发生变更,则结算价=合同价±变更签证。 报价人除上报综合单价之外,需对现场进行充分踏勘了解,充分评估施工方案,并自行测算清单工程量。若报价阶段不对工程量提出异议,则中标后的合同签订以及结算阶段,均不得以清单工程量少于实际工程量为理由抗辩结算的正常办理。 |
1.2.14 | 是否设置拦标价 | £否 R是,拦标价见平台发布控制总价 |
1.2.1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1.2.16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 |
1.2.17 | 投标保证金 | R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1.2.18 | 资格审查材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1.2.19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2年,指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已完成至少两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在商务投标部分以附件形式上传)。 |
1.2.20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1.2.21 | 投标文件编制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创基建设招采系统(http://zc.ynhcjz. com/)要求进行线上填报相关投标条件,技术部分投标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附件的形式上传技术投标文件。 其他要求:无 |
1.2.22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商务投标部分 |
1.2.23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平台。 |
1.3.1 | 开标时间和方式 | 开标时间:见招标平台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
1.3.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甲方根据投标情况组织开标。 |
1.3.3 | 评标委员会的组件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内部确定 |
1.3.4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家 |
1.3.5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系统线上发布 公示期限: 3 日 |
1.3.6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1.3.7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R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具体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商定。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不要求 |
1.4.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1.4.2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1.1.3招标澄清或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创基建设招采系统(http://zc.ynhcjz.com/)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1.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在创基建设招采系统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获取。
1.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创基建设招采系统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1.2.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过程中系统内附件需上传内容):
(1)法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类似业绩证明;
(4)施工方案;
(5)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2.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2.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资料中载明。
2.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2.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二章 创基建设集团评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评标工作,统一评标标准,构建科学合理的评标机制,杜绝评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营私舞弊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招投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工作。
第三条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大于7人,其中的评标人数为大于7人,在评标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进行评标专家库人员中,技术类专家为: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副总监、集团工程中心总工、各区域公司工程总监/副总监、各项目经理/副经理。商务类专家为:建设集团成本中心总监/副总监、建设集团财务中心总监/副总监、建设集团招标主管,建设集团区域分公司成本中心总监/副总监、招标经理/副经理、综合部经理/副经理,各开发子公司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综合部经理。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由评委推举一名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
第五条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第六条 评标的主要内容
(一)对是否完全响应招标议标文件的条款进行评审。
(二)对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安全指标、材料品牌等进行评审。
(三)对单价、总价是否合理进行评审,防止不平衡报价。
(四)对工程款支付条件、履约担保内容、工程款抵房比例、优惠条件等进行评审。
第七条 评标方法
(一)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得分的结果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无特殊情况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二)在通过综合评标法评选出候选单位后,兼顾合理低价法评审投标人。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评审出在招标控制价内的合理低价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八条 评标过程的保密
(一)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二)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方馈或说明;如有必要经公司同意后可对未中标单位公式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第九条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条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一)确定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使用招采系统招标时未按规定入库及提交相关投标文件的。
(二)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将不得参与评审。
(三)为保证评标的准确和公正,保证评标活动的效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判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着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四)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投标人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的。
3、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又未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或者在设有栏标价时高出了栏标价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或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可行的。
10、投标文件中附带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1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条件。
按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的评审。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
(一)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以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标出的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并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
4、当标出的暂估价单价与招标人提供的单价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单价为准。
5、经修正后的结果与投标人的投标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人的投标金额为准,按同一比例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内的所有单价(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暂估价除外),经调整后的单价将作为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减增的依据。
(二)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补正和确定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该项分值为0分。
(三)修正结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投标价格和最终中标价格,在修正错误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关投标人对其报价中出现的算术问题作出解释和澄清;如果经过错误修正后的价格大于其投标价格,除非投标人的解释和澄清证明其投标价格仍然不低于其个别成本,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其投标无效。上述所有的修正与澄清均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报标办备案。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的评审
(一)技术标评审,其中采购类招标及工程类招标栏标总价金额小于50万元的招标项将不进行技术标评标,仅采取商务标、经济标评标进行。
1、评审内容: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基本要求:
(1)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重点突出,有针对性,拟用的技术先进、科学和可行。
(2)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且措施科学、合理、可行。
(3)质量保证措施:能够满足质量目标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
(4)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排合理,机械设备投入、材料设备采购和供应、劳动力供应等进度保证措施合理、科学、可靠。
(5)环保措施: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有防止施工扰民和民扰的具体措施;以及对现场的噪音、粉尘、污水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和管理程序。
(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临时设施和机械布置有针对性,能满足招标文件给定的条件。
(7)承包管理能力和分包计划:包括与业主、设计院、监理公司的协调以及分包计划和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措施,对分包和其他设备供应商的总包服务,以及为分包提供总包配合的具体内容及注意事项;合理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分包的成品保护协调工作。
(二)经济标、商务标的评审
1、评审内容:主要评审投标报价、抵房比例、付款条件等。
2、经济标、商务标评审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价格的构成和水平合理,能恰当地反映本工程实际、市场价格水平、企业管理水平和实力。
(3)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相悖的要求和任何先决条件。
(4)各项构成经济指标组成部分的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根据“技术要求及规范”章节中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要求、措施项目内容,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具体措施的报价,并且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评分方法及说明
(一)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经济标(80分)、商务标评分(20分)
1、只有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均为有效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
2、经济标评分主要是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3、本次评标设上限拦标价,超过上限拦标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基准价的确定:基准价(D)=所有有效投标人单项最低报价合计的总价。
5、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的偏离系数(Li)
Li=(Di-D)/D×100%
其中:Di—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含以项为单位的暂定金额)
第十四条 集团运营中心及区域公司综合部对开标、评标、定标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签批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创基建设集团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
一、商务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合同工期 | |
承包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要求说明工程地点、工程等级、建设内容、工程总投资等内容)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附相关证明材料。